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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承租人在提出解约后未及时交还承租房屋的钥匙,合同解除时间应以承租人实际交还钥匙的时间为准。承租人已支付的租金和押金应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进行退还,如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条款,扣除相应的费用后再退还剩余部分。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需要了解相关法律问题,包括合同法、物权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相

如果承租人在提出解约后未及时交还承租房屋的钥匙,合同解除时间应以承租人实际交还钥匙的时间为准。承租人已支付的租金押金应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进行退还,如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条款,扣除相应的费用后再退还剩余部分。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需要了解相关法律问题,包括合同法、物权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和裁判文书,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

2022年2月,甲方李某和乙方孔某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规定了租期、租金、押金等条款。合同期间,双方一直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然而,2023年4月20日,乙方孔某提出解除合同,并在5月22日将钥匙退还给甲方李某。但是,由于退还租金、押金的事宜无法协商一致,孔某将李某告上了法庭,要求返还1个月的租金和押金。

根据合同约定,如果乙方擅自解除合同,则无权要求甲方返还押金。因此,甲方李某不需要返还押金1860元。但是,由于乙方孔某提前支付了3个月的租金,且在合同到期前提出解除合同,甲方李某应当返还乙方孔某1个月的租金1860元。

据李某称,孔某最终归还钥匙的日期是5月22日。在5月份,孔某使用了房屋22天。因此,李某同意退还剩余9天的租金。但是,根据租赁合同的规定,李某不同意退还押金。

法院审理

在这起案件中,争议的焦点在于李某应该支付多少合理的租金,以及是否应该退还押金。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孔某和李某之间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该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因此具有法律效力和强制性规定。各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涉案房屋租赁期限为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虽然孔某在2023年4月20日提出解除合同,但是直到5月22日才将钥匙退还给李某。因此,应该认定涉案租赁合同于2023年5月22日解除。根据合同,孔某应支付租金至2023年5月22日。在本案中,孔某已经支付了租金至2023年5月31日。而且,李某也同意退还孔某9天的租金。因此,李某应该退还孔某540元的租金。法院应该支持孔某的主张,超出部分则不予支持。

就押金而言,本案中,由于孔某违反了租赁合同的约定,提前解除了合同,因此无权要求李某返还押金。虽然孔某声称双方口头约定了提前一个月通知即不违约,但由于缺乏证据支持,法院不予认可。根据合同约定,如果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甲方无需返还押金。因此,孔某的押金诉求被法院驳回。

根据法院的判决,被告李某需要向原告孔某返还540元的房屋租金,并且驳回孔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双方都接受了这个判决结果,现在这个判决已经生效。

法官说法

租赁合同是经过法律认可的,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法定或约定理由,承租人单方面通知出租人提前解约是不被认可的。通知到达的时间不能认定为合同解除的时间,实际解除时间通常以出租人同意解除的时间或者房屋腾空且双方完成房屋交接的时间为准。如果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就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法院可以参照守约方的实际损失进行裁量。在本案中,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提出解除合同,合同解除时间以承租人交还钥匙为准。租金应支付至合同解除日,同时按合同约定,承租人无权要求出租人退还押金。

法官提醒,租房前应充分考虑自身需求,与房东明确租期、租金、合同解除、违约责任等事项。如果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应与房东协商提前退租事宜,并办理房屋交接等退租手续,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切勿草率行事,一走了之。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中国的一部法律法规,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典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以“民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中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一项重要法律成果。该法典共计七编,分别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该法典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民法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对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有责任按照协议的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应当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当事人有责任保护资源、环境和生态,避免造成浪费、污染和破坏。

第五百六十三条

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如下:

1. 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已经实现;
2. 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
3. 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
4.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的;
5.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合同约定的目标;

(二)在约定的履行期限到期之前,任何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未能按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未能按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

(五)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

不定期合同是一种以持续履行债务为内容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任何时候解除合同,但必须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对方。

来源: 槐荫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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